www.t6t5.com
图书管理制度
一、图书资料建设与管理,以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为根本指导,努力建设成为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为德育、教育、教学、教研服务。
二、图书资料加盖学校图书馆(室)印章、书刊加贴标签、期刊装订成册,登记入帐,帐物相符,纳入校产管理。
三、按《中图法(儿童馆、中小学馆)》对图书资料分类、著录、编目、索引,逐步实现微机管理。阅览室书刊资料排列有序。
四、学校图书资料要有专人管理、专人存放、分类排架入柜,保持室内整洁和适当温度。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蛀。
五、图书资料须赁证限量借阅,并及时返还,学生期末或教师工作调动,须还清图书资料方可离校。
六、图书资料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公用或珍贵书刊资料,一般不外借,不得私人长期占用。
七、对于与时事政治不相符合,已无保存价值,违禁书刊资料,要及时清理登记造册,经学校审查同意,予以销毁报废。
八、管理人员变动要严格清点接交。
Tag:文秘知识,文秘知识范文,教育范文 - 文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