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实施校本培训。由教师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组织培训。各校要围绕学习的重点,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教学观摩、研讨交流、反思创新,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帮助教师在实践中更新观念,积极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学习与研讨,促进学习型团队的形成。
3) 加强对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各校要成立“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分管领导,组织校本培训,定期对校本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校本培训工作,提高校本培训质量。
3、考评阶段(2006年5月——2007年7月)。主要工作:
1) 培训考核。集中培训的考核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校本培训考核,由教师进修学校和教师所在学校联合进行。主要有各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考核,并由“龙游县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2) 学分登记。经课程考核与校本培训考核合格后,进修学校登记继续教育相应学分。如考核不合格,则不能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3)总结评价。分析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工作思路。
六、培训考核与管理
1、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实行教考分离的培训制度。省建立全员培训课程试题库,并统一考试标准,统一命题,统考工作由省统一制定政策。
2、教师素质提升培训采取过程考核与书面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考核主要通过对参训教师培训期间的学习态度、作业质量、到课率等情况的观察记录,给予培训过程恰当的综合性评价。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过程考核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按40%的比例计入总分。统一考试的书面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总分。按比例折算,过程考核成绩与书面统考成绩之和,为教师培训实际统考成绩。
3、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统考工作,按照省统一安排,原则上每年一次。考试不合格的教师允许有1—2次补考机会,每次补考前必须重修不合格课程。
4、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实践考核,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进行。主要考察教师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和水平,以教学案例和课堂教学实践为主要评价依据。
5、培训成绩和结业证书载入教师业务档案,并按照省教育厅师范处和师训中心的统一安排,凭借结业证书和统一收费发票,以学校为单位到财政报销培训费用。
6、分批培训结束,由“龙游县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校校本培训工作作整体评估验收,并分“优秀、合格”两个等级,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经费奖励。
精品资源 (www.t6t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