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四大步骤你都了解吗?
其实,对于辞职,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因,无论哪一种原因,我们都应该在做辞职的决定之前慎重考虑,归纳了一下导致辞职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种:
1、跳槽。不以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高的薪酬为目的跳槽是不应该成为辞职的原因的。
2、希望换换环境。这是一个比较主观的辞职原因,很有可能新的环境让自己更不喜欢。
3、学习、进修、出国。无可选择,辞职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4、离家较远,想要与家人团聚、照顾家人。亲情是人生的最大财富,同时也要考虑是不是好的工作机会不会因地理位置的改变而改变。
5、个人的特长得不到发挥。辞职者首先要考虑辞职后是不是立刻就有一份可以适合自己发挥特长的工作。
6、工作中的琐事导致心情不好。这是最不应该成为辞职原因的原因。
7、以退为进。这是种假辞职,以辞职为由想要企业提高自己的职务或者加薪,负面影响较大,当心弄巧成拙。
8、失去企业信任。悲惨的世界在天天上演,请及早在尊严与辞退赔偿金中作出选择。
9、个人犯错,自觉颜面无存。赶紧走人虽然能摆脱困境,但是对自己绝对有更多负面影响,或者将功补过,或者过一段时间再说,莫留一个因犯错而辞职的思想包袱。
辞别提醒:
辞职应该是大件事,在作出辞职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必要时可以征求一下家人或朋友的看法,当然,辞职的目的也是为了个人有更好的发展,当好的机会来临时,就要当机力断,不要丧失机会。
辞职第二步:熟悉辞职规则
因此,正式辞职之前,必须要先熟悉企业关于辞职的规定及辞职时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如果去意已定,你需要了解两方面的规定:
1、 企业员工手册中关于辞职的相应规定。
2、 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应责任的条款。
只有详细了解了上述两方面的相应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辞职,辞职者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利益不受损害。
辞职并一定要提前三十天,也可以按照企业规定的提前时间向企业提出辞职,例如有的企业规定提前一周或提前两周提出辞职。
辞职者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辞职之后,企业一般会按照规定进行办理的,结算相应工资,为辞职者转出档案等相关事宜。
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办理,辞职者应该在与企业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特别提醒:
许多辞职者存在着这样一个误解:认为辞职必须要企业同意才行,因为担心企业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而失去许多更好的机会,其实《劳动法》给予了辞职者一把尚方宝剑,这宝剑就是《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如果你想要辞职,不需要举出任何法定理由,不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为前提,均可以辞职的形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提出辞职),无论单位同不同意,在三十日之后必须要给你办理相关手续。
当然,《劳动法》也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留意其中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关于赔偿方面的条款,这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辞职第三步:辞职需要合适的理由、时机、方式
辞职要顺利进行,需要辞职者在合适的时间,选择一个合适的理由,通过合适的方式向企业提出辞职。
合适的时机就是说辞职的时候,不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同时也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比如,你是一个项目经理,企业交给你的项目刚刚开始运行,在这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