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的,教学生不能的,教学生有疑的,而学生已知的,已能的,无疑的,就不要再讲。
如果学生都处在了主动学习的状态,那么我们做教师的在教学实践中就应坚持下列三项教学原则:即只有学生不知、不能、有疑的,才是教师所要讲授的。教师应努力使学生变不知为知,变不能为能,变有疑为无疑。若真能进入如此教学佳境,那么,我们的课堂也便成了学生的课堂,课堂景象将不是现在的老师问学生答,而是学生提问,教师解答。此时的师生关系,已打破了传统的君臣父子关系,而成为提供教育服务与接受教育服务的新型师生关系,这时才谈得上新课标提出的“自主学习,自主发展”这一教育状态。
策略五,我们可以坚持“以思维能力培养为纲来组织阅读与写作教学”这一理念,采用“三明确教学法”,来实施语文教学。
“三明确教学法”就是:
第一,在具体单元教学中,教师必须在了解学生、了解教材、了解自己的基础上,明确具体的教育目的;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必须在了解自己、了解教材、了解老师的基础上,明确自己的具体学习目的(教师必须让学生明确)。而这个教与学的目的必须是三维的,即:思维性目标、工具性目标、人文性目标。既要分项明确,又要和谐统一。
第二,在具体单元教学中,教师必须明确为实现教育目的而必须采用的最有效的教学方法,学生必须明确为实现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而必须采取的具体而有效的学习方法。在教法的选择上,既可借用一家,也可熔铸百长,不论是传统教学法,还是创新教学法,从诵读法、讲读法、导读法、练读法、研读法、速读法,到赏析法、讲授法、博取法、发现法及种种模式环节法,只要可以用来实现教学目标,就不妨拿来。
第三,在具体单元教学中,教师必须明确运用某种教法,去完成教学目标所必经的符合教学规律的主要教学程序,学生也必须明确运用某种学习方法去实现学习目的所必经的符合自己认知规律的主要学习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