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通过发挥企业登记管理职能,继续支持农村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主动为龙头企业提供企业登记咨询服务,为企业登记提供各种便利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对农民申请登记注册全部实行“快易登”服务。同时,探索更利于“三农”发展的企业组织形式,优化资产配置,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主权清晰、农民入股、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二是积极鼓励、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充分发挥联结企业与农产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形成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农业企业化和产业化进程,努力提高农业的市场化程度。三是以方便群众为第一需要,不断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创制品牌,扶持农村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鼓励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完善企业登记网上互联审批平台功能,结合新《公司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调整互联审批工作程序、标准及监督机制,加强登记、审批数据的共享与使用,提高互联审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登记注册的“全程dai办”。
4、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化发展。在有条件的农村种植、养殖专业村社,鼓励种养殖大户联合起来,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化道路,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规范农业主体行为,对农村土地通过转包、租赁、入股等形式取得经营权的要依法注册登记,保护其合法权益。
5、支持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化发展。大力培育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和投资者到农村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经营,对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允许试营业。在城区选择数个较大的市场、超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直销区,加快无公害食品推广速度,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有充分发挥各项职能,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率,把“服务”宗旨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始终,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真正做“三个代表”的忠实执行者,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